第二学位即获得第一个学位后,通过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、获得第二个学位的考试后,修习第二学历的课程学分修满、并通过在主考院校论文答辩合格,即可获得由主考院校颁发的毕业证,学位英语通过,达到主考院校授予学位要求,即可获得由主考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。

第二学历有两种获得方式:
一是指在修读普通全日制统招(第一学历)学历的同时,修读第二专业获得的学历;
二是在获得全日制统招学历后,在职获得的非统招学历,包括成人教育(业余、函授、半脱产)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(自考)、广播电视大学(电大)和远程教育(网络教育)。

二学历的专业有很多选择,不同的院校专业不同,具体专业的标准你可以参考报考院校的有关二学历的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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